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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指導授申請方式/步驟

採行上網申請: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EMBA申請系統:https://smd-web.fcu.edu.tw/emba (複製網址或點選下方)



STEP 1:進入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EMBA申請系統

STEP 2:輸入學號、身份證字號與驗證碼,輸入後,按「登入」即可

STEP 3:確認自己於申請系統的各狀態

STEP 4:點選【指導教授申請】

STEP 5:確認指導教授背景

STEP 6:填寫論文題目

STEP 7:填妥+檢查;選擇「確定申請」完成申請

STEP 8:簽署【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STEP 9:繳交【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STEP10:完成【指導教授申請】程序


★若申請人及指導教授未簽名,視同未提出申請

指導教授申請相關規定

1、研究生須在研一第二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選定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為指導教授,非本校教師可為共同指導教授,並提交指導教授簽名之同意書。

2、每位指導教授指導本院研究生人數(含共同指導部份),每屆不得超過十人。

3、凡研究生之配偶、前配偶、三等親內之血親、三等親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及有利害關係者,不得擔任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

4、更改指導教授必須經原指導教授及新指導教授的書面同意。如有異議,由執行長協調之。